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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还有哪些?
2021-06-08 17:08  来源:海南自由贸易港

去年6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点击→财政部再放大招 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重大调整)。该政策的出台,为海南自贸港企业带来丰厚的优惠。前段时间,小编梳理了大家最为关注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今天,我们再聊聊海南自贸港企业所得税还有哪些“福利”。

海南自贸港除了对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还有哪些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呢?

简单来说还包括这两个方面: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企业符合条件的资本性支出可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摊销。

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哪些企业的新增境外投资所得可以免征所得税呢?

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那么,对境外投资有什么要求吗?

企业的境外投资所得需要符合这些条件:

√从境外新设分支机构取得的营业利润;或从持股比例超过20%(含)的境外子公司分回的,与新增境外直接投资相对应的股息所得。

√被投资国(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不低于5%。

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如何界定呢?

今年3月,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点击查询→又一重大利好!海南自贸港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税!)企业主营业务属于目录内项目的,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新购置资产方面有什么所得税优惠政策?

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摊销的方法。但是这里固定资产并不包括房屋、建筑物。

那太好了!海南自贸港企业所得税政策当中的资本性支出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摊销相对于内地现行政策有哪些优势呢?

与国内其他地区相比,海南自贸港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的资本性支出范围增加了无形资产,且加速折旧和摊销的资本性支出取消了制造业的限定,覆盖面更广,极大地扩展了可扣除的资产范围、增大了可扣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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