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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专班调研自由贸易港立法,海南自贸港多项政策不可全国复制
2020-11-24 17:24  来源:海南自由贸易港微信公众号

从离岛免税购物额度上调带来的消费热潮,再到进口原材料、辅料免税清单,海南自由贸易港总体方案发布后,海南所获得的政策利好与支持,一度令外界心生艳羡。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有关方面正在考虑通过立法方式,将海南自由贸易港所拥有的特殊政策,法定下来,这部法律便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而作为立法机关的全国人大,也已经开始考虑相关的立法工作安排。

不过,多位权威消息源向记者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获得的包括离岛免税等税收政策在内的一系列优惠、支持政策,将是海南自由贸易港独有,不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和复制。这意味着,在全国范围内,未来海南的发展,将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专门立法

希望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并非是一时的想法。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即对这项工作有所提及。在《方案》第32条中,即明确表示:“在遵循宪法规定和法律、行政法规基本原则前提下,支持海南充分行使经济特区立法权,立足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制定经济特区法规。”

而在此之前,海南省省委书记刘赐贵多次在全国两会期间表示,希望“给海南立法”。根据记者掌握的情况,全国人大已经成立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起草的工作专班,并已经前往海南进行实地立法调研,了解情况。

当地一位了解情况的人士告诉记者,全国人大的工作专班在海南调研期间,分成了两个工作组。“先后去了三亚、洋浦、博鳌、海口、乐城等地,也重点了解了‘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管理模式和现状,这些都应该是自由贸易港立法的重要内容。”他说。

海南方面也对立法工作殊为重视,特别成立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协助调研工作组(以下简称“协助调研工作组”)。接近当地政府的人士告诉记者,协助调研工作组由省委书记刘赐贵兼任组长,在刘赐贵的主持下,召开了多次协调会议,积极协助全国人大层面的立法调研工作。

多位消息人士告诉记者,全国人大层面开始考虑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立法工作安排,同时,立法工作还需要兼顾形成以地方性法规和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重要组成的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的效果,“这就是地方立法的事了”。一位消息人士向记者表示。

诱人政策

“给自由贸易港从国家层面立法,就是要以法定的形式,把一些给予海南的特殊支持政策、优惠政策固定下来。”一位了解情况的当地人士告诉记者,这其中,包括离岛免税、进口原材料、辅料免税等多项“看得见、摸得着”的独有政策。

这其中颇受关注的自然是海南离岛免税政策。该项政策给海南消费品市场带来巨大的推动效用。海南省官方的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7月1日至10月31日,海南离岛免税销售额达到120多亿元,增长210%多;购物人次达到178万,增长将近60%;购物件数达到1300万,增长140%。

而在企业所得税层面,海南也有优势。这个方面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以2025年封关运行为界限。记者了解到,从2020年1月1日,到2025年封关之前,在海南自贸港注册并实施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境外的新增投资免征所得税;到2025年封关之后,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的企业全部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意味着,2025年实现封关管理之后,这一优惠的范围将有所扩大。

个人所得税也是同样的方式,以2025年为界限,在2025年前这一阶段,对在海南自贸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在2025年封关运行之后,对一个纳税年度在海南自贸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贸港范围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税。这显然更加优惠。

这些政策,都有足够的诱惑力,甚至是冲击力。

不可复制

对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所获得的多项包括税收在内优惠、扶持政策,外界在艳羡的同时,也一度产生期许,希望海南试点、尝试、创新的有关政策,能够在一定条件下,向全国其他地区复制、推广。

“这个想法是不现实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决策过程中,有一些原则就被明确出来了,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很大一部分扶持、优惠政策,是海南独享的,不会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一位接近中央部委的人士告诉记者。

海南岛有天然的地理的优势,一方面,海岛地理形态,使得海南具备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条件,即海岛形态可以形成天然的物理隔离。另一方面,海南岛地处国际重要航线交汇处,是天然良港,具备成为自由贸易港的基础性条件。也正因如此,从战略高度,党中央做出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的决策,并为实现这一战略决策,匹配政策支持和资源支持。

中国现行共有18个税种。目前,海南税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原则为:降低间接税比例,实现税种结构简单科学,税制要素充分优化,税负水平明显降低,收入归属清晰,财政收支大体均衡。如果按照这一思路推行,对于企业而言,海南确实将拥有全国范围内难以比拟的吸引力。

因此,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的政策是“海南独享”,而根据目前海南官方和立法机构的思路,这些独享的政策,将被以自由贸易港法的形式固定下来,从而形成法定性的制度基础。

在《方案》中,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以法律形式明确自由贸易港各项制度安排,为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原则性、基础性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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